为什么要选择跨国婚姻呢?中美心心整理了中外婚姻法的对比,看完你就会有一个答案:
发达国家:
财产分配方面:
欧美:一部分是平分家产,一部分是根据具体情况裁定,大多在财产方面偏向女方以及有赡养费规定,男性出轨亦会付出很大代价。
日本:丈夫的工资大部分由公司直接汇给全职太太,丈夫只能花零花钱,如果离婚,财产平分,如果男性出轨或是家暴等,财产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归女方。男方必须每月支付对妻子的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,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也要分前妻一半;
德国:德国法律规定,老公工资按比例打入全职太太帐户,老公要为全职太太做家务付工资,离婚后,年收入高的一方必须把和收入低一方净收入之差的3/7作为赡养费支付给对方,直到对方再婚。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都要分前妻一半。
孩子判给谁:通常只要母亲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,不管母亲经济状况如何,基本都会判给母亲。
房产居住权:通常由有孩子抚养权的人获得房屋居住权(在英国,女方在离婚时至少可获得50%的房产权;日本可无条件获得70%的房产权;在法国、德国、荷兰、比利时等欧洲国家,离婚诉讼中,判给妻子的房产权几乎高达100%)
为什么发达国家财产分配偏向女性?
他们认可女性对家庭的生育付出,也不会看不起全职太太(事实上发达国家已婚女性当全职太太的比例并不低,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工作,他们的家务通常是平分或请保姆,甚至很多男性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务),尊重其奉献,全职太太的地位并不比在外赚钱的人的地位低,而且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,一个离异后就毫无经济能力的母亲,怎么能够给予子女正常的教育和营养。
中国:只承认社会工作是劳动,没有赡养费,只有对孩子的抚养费,通常也就几百块钱,在中国,几百块钱能为孩子做什么?而且钱会不会拿给你还是个问题。而那所谓的按揭补偿,首先你要保存几十年的缴费单,还得是你亲自去缴费的,如果没有证据,你无法证明你按揭过,就算你有这个好不容易保存了的证据,按中国的法律执行力来看,你有很大可能这一辈子都拿不到了,婚后所谓的共同财产,现在转移起来也不是一般的方便了。男人出轨,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几千而已。至于那所谓的生育自由权,其实只是表面文章,男性可以以你不生育导致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。
孩子判给谁:在中国,孩子一般都是谁有钱判给谁,当你被净身出户后,除非男方不愿意要,否则你很有可能连孩子都会一起失去!
我们会发现在中国,女性的地位依旧比较低,而国外在婚姻法上则普遍偏向女性,保障了女性的权益。所以还在犹豫什么呢?加入我们的中美心心,开始一场浪漫的异国情缘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