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记者从哈市各级法院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采访中了解到,通过“假结婚”协议办理移民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和民事案件骤增,且五花八门。据法官介绍,几年前,在“出国潮”的涌动下,一些人为了圆自己的“出国梦”,不惜用种种违规违法的手段,诸如办理“假结婚”、各种假证件等等。正是这些假证件,为他们现今的生活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恶果:
7月25日,记者在某律师事务所见到了40岁的文娟。文娟告诉记者,她与丈夫张强在国外共同奋斗了近十年,积攒了800多万元的储蓄。本以为回国后就能过上好日子,谁知丈夫却变心了,不但要与她离婚,独吞巨额存款,还威胁她,如果不同意,就告她重婚,告她以假身份假结婚,骗取外国国籍……
1995年,看到周围的人纷纷出国发财,文娟、张强两口子也做出了一个决定,用“与外国人结婚”的方式将文娟办出国,稳定了之后再将张强带出去。文娟知道,要想跟外国人假结婚,必须证明自己未婚,可她又不想真跟丈夫离婚。很快,文娟就以张红的身份与一名澳大利亚人办理“假结婚”。1995秋天,文娟踏上了异国的土地。然而,这个当时看似高明的计谋,却为文娟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。
3年后,文娟获得了“绿卡”。不久,在她的努力下,丈夫和孩子也都先后来到了澳大利亚。为了多赚钱,夫妻俩都“身兼数职”,常常工作到半夜,他们赚的钱越来越多,并都由张强定期寄回了国内。今年年初,夫妻俩粗算了一下,积蓄已经达到800万元人民币,便决定回国好好享受幸福生活。然而,当文娟重新回到她朝思梦想的故乡,丈夫张强的态度却来了180°大转弯,回国后半年的“大款”生活,早已让他嫌弃了糟糠之妻,张强的话几乎让她晕倒:“咱们离婚吧!你别想要钱,否则我就告你重婚,以及利用假身份骗取澳大利亚居住权!”面对丈夫的巨大变化,文娟蒙了。
对此,记者采访到了文娟的代理律师。据他介绍,文娟在主张权益方面确实存在极大的困难。文娟与丈夫在国外打工挣的钱,本是夫妻共同财产,但由于文娟当时充分信任丈夫,没能掌握其往国内汇款的有力证据。例如,这钱是在哪家银行汇的,都汇给了谁,文娟都一无所知。而文娟与外国人假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呢?她所取得的国籍是否是合法的呢?律师说,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,当事人的行为构不成重婚罪。首先,文娟虽然与外国人办理了结婚手续,却没有真正履行夫妻应尽的权利和义务;其次,文娟与外国人签订“假结婚协议”,是在其配偶明知的前提下进行的。该律师还称,文娟利用假身份取得的国籍很显然是不合法的,也是我国法律不予承认的,在这种情况下,文娟的中国公民国籍将被取消,但外国国籍仍然存在。
哈尔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称,“假结婚”协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,一旦出现纠纷,当事人根本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。一些正准备以婚姻做赌注办理移民的人士,一定要谨慎处置、三思而后行。